標準內容
1.總 則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保障公眾健康,維護公共利益,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安全適用,特制定本規范。
1.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內裝修工程的環境污染控制。本規范不適用于構筑物和有特殊凈化衛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
1.3 本規范中實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學污染物甲醛、氨、苯及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
1.4 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內環境要求分為以下兩類:
1、Ⅰ類民用建筑工程:住宅、辦公樓、醫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兒園、學校教室等建筑工程;
2、類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商場(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醫院候診室、飯館、理發店等公共建筑。
1.5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遵守國家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工程設計、施工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的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
1.6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術 語
2.1 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
指非生產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辦公樓、幼兒園、學校、食堂、影劇院、商店、體育館、旅館、醫院、展覽館等。
2.2民用建筑工程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本規范所指民用建筑工程是新建、擴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結構工程和裝修工程的統稱。
2.3室內環境污染 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室內空氣中混入有害人體健康的氡、甲醛、苯、氨、揮發性有機物等氣體的現象。
2.4室內空氣環境指標 standard for indoor air environmental
室內空氣中有害污染物含量的限值。
2.5建筑材料環境指標standard for building materials
建筑材料中有害成份的含量的限值。
2.6環境測試艙 environment test chamber
一種模擬室內環境對建筑材料有害物釋放量進行測試的設備。
2.7質量厚度 mass thickness
物質的厚度與其密度的乘積,即單位面積上的質量。
2.8放射性比活度 specific activity
某種材料單位質量的某種放射性核素的活度。
2.9放射性等效比活度 equalizing specific activity
某種材料中鐳()的比活度( )、釷(232Th)的比活度()、鉀() 的比活度(),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值:
式中 --放射性等效比活度,單位:。
2.10 人造木板 wood-based panels
以木質及植物纖維為原料經機械加工分離成各種形狀的單元材料,再經組合并加入膠粘劑壓制而成的膠合板、纖維板或刨花板等板材。
2.11 飾面人造木板 decorated wood-based panels
以人造木板為基材,經涂飾或復合各種裝飾材料面層的板材。
2.12 水性涂料 water based coatings
以水為稀釋劑的涂料。
2.13水性膠粘劑water based adhesives
以水為稀釋劑的膠粘劑。
2.14 水性處理劑 water based treatment agents
以水作為稀釋劑,能浸入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內部,提高其阻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體。
2.15 溶劑型涂料 solvent-thinned coatings
以有機溶劑作為稀釋劑的涂料。
2.16溶劑型膠粘劑solvent-thinned adhesives
以有機溶劑作為稀釋劑的膠粘劑。